 鲜花( 0)  鸡蛋( 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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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-10-14 21:59 发表 - [! Z, [! ~, n+ K
3.2 一旦被裁定违规,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,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,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(该人有权选择ID)。举例:猪刀及其马甲如花,一周 ... 1 y' m. e8 b/ A1 `9 L
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~:)
6 X! h u. B8 m" H; r9 m. e, O
+ W) i$ o( ~$ E, y/ O9 u" D1 c一、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:9 r- Y- R) x- C. j
3.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,以一般违规计,按照3.2执行。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(不含08年10月7日)以后注册的马甲。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。
$ p& h' j2 I2 u* e0 i 你不满意,于10-12 22: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: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$ Y8 a* u& n! I" p
# R5 @7 k/ P# }0 f: E! L+ _) K二、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-10-13 20:24 发贴修改了此条:
! C1 N7 S& q" ?5 w. J 修改3.1和3.4* Z0 a! c" d, H" N
3.1、增加对主ID的解释: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。3.4、修改为:如非受到语言攻击,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,否则以一般违规计,按照3.2执行。
: y3 y1 q8 r1 D q! ] T5 q1 {; K2 M. L' t
三、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:41发布,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.4条之前已经投诉。, i7 E2 l: P u- k9 h9 | L*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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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。* p3 n, Y! p6 v& x% C4 D B( I( D
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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