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为什么,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。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,你又知道多少呢?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?如果当事人(尽管你没有实名)看到,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?你看到的是十分,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? ...
操作理由: 如果反感,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。
呵呵,这么小心眼啊?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,没有下流词汇,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?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。ANYWAY,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,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,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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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苦乐酸甜,只有当事人知道。离婚这种事情,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,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,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。( z5 r/ N3 W/ @. I3 q5 \$ S$ W4 y 换了是楼主,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?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?朋友相识一场,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,你们这种叫朋友吗?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。+ g" {& |$ h( W7 l2 t$ {* i 再声明啊,偶没有离婚啊,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。8 p- u- G. U5 I$ b6 P% E- S0 ]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,哪位回帖的,帮我拷贝引用留底,省得我没处找了。
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-12-8 14:03 发表 " `' U% {6 g( y; ?4 G( }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,原来ID被封了。0 c {7 v9 O. d" o3 R; J 在此通告值班超版,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,老杨给你授权,无异于自毁江山。删贴删得莫名其妙,封ID更是下作之极! 7 R! [2 g4 C& e7 O4 l/ S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,移民生活版 ...
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-12-8 15:13 发表 % G+ H7 E& d, h: ~ 3 X+ d- b6 L8 e7 k- c: E$ r 0 z5 [0 {1 |) r$ Y& @+ M恭喜你回来了。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,删你的帖子俺支持,封你的ID俺反对~
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-12-8 15:25 发表 z- c. j7 V5 u 8 g+ N9 g1 F) D 3 ]! z) N2 g2 c. D9 _; w是吗?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?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。老杨都不支持,你支持?8 t9 [2 v2 n v( S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,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。 0 W4 l) ?$ e1 s, N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,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!
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-12-9 08:31 发表 + i, s: u7 Q8 L$ h* i0 L5 ^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。既然有硬标准,就要按标准执行。6 Y3 s9 Z# w, b; I9 T , H; M) i- [6 [* _( v是非公道自在人心,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。
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-12-9 02:09 发表 . K7 C$ a6 N9 R8 _ 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~
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-12-9 02:09 发表 - ?7 t. [9 ^- M& j7 E$ [# X呵呵,你enjoy 了weekend,海鸥写了连载,网友看了帖子,俺多灌了几桶水,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。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~
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-12-12 14:47 发表 3 s* g1 | ^* n7 H6 J8 U! P" Y. z; W4 z, n + \8 z4 y9 ~/ {: B8 O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?
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-12-12 14:54 发表 / R5 k' Z3 _/ r4 x * V' ]& U0 Y$ y. K 2 D5 |& ?0 F& ~ 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,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。$ `7 N9 C: X4 ^ 5 h3 M# [) h8 y 下次,我被人群殴,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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