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P% w. }2 c; M 第二个公案:讲的是释迦牟尼佛的前世。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,转生于拉马车的地狱。有一天,他与同伴嘎玛热扎一同拉地狱的马车。那时,他还没有发菩提心,还在地狱里遭受痛苦。马车特别大,二人合力都拉不动。狱卒们就拿锤子痛打他们,遭受着非常难忍的痛苦。这时他想:我们两个人都拉不动,与其共同感受痛苦,还不如我一个人拉车,让同伴休息。这是释迦牟尼佛第一次发利他心。他让嘎玛热扎休息,自己一个人拉车。狱卒们过来问:为什么不让你的同伴拉车?他说:即然我们两个人都拉不动,那就让他休息,我一个人拉。狱卒们说:个人造的业,其异熟果要由自己来承受,哪有别人替代的?然后就拿锤子击打他的头部,他立即死去了,并顷刻间转生到了三十三天。如果在平时,他不会死,因为在地狱要感受无边无际的痛苦。但因为他发了利他心,以此善根,他立即死去并转生到了三十三天,从此再没有堕落过地狱。虽然这种利他心很平常,稍微有点善心的人也会这样想、这样做,但是其功德和利益却是不可思议的。7 d1 }+ C) A! V9 c5 l8 n2 ?# `3 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