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明报5 T0 r: o y& ~4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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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来加拿大超过10年的中国移民,到了65岁,在加成功申请了老人金,然后就会在加拿大住半年,回中国又住半年;在加拿大拿老人金,回中国拿退休金,生活很是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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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k+ h, y% E! N# N0 l) ~这种加中两边走的生活模式,近2年来惹起了联邦政府主管老人金的部门的注意,开始抽查个案。个案调查分两方面,一是老人金领取者是否每年在加国都逗留足够时间;第二是他们申请老人金及补助金时,有否瞒报其在中国所领的退休金或其他收入。 . M) z" @( X( ^9 i6 N"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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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前逐步收紧审批老人金 , k$ E. ]. ?, m) Z* N" y
有社区机构社工表示﹐联邦政府约于2年前开始逐步收紧老人金的审批﹐对新申请人固然严格审查﹐就连已在领取老人金的长者﹐当局亦会抽样覆查﹐若发现违例﹐政府会先停发老人金作进一步调查,一旦证实当事人虚报﹐便会追讨过往已批出的老人金或补助金﹐当事人甚至被刑事检控。/ h: D1 x9 g! z# e& Z9 z+ z! L
8 h. b2 u0 t( p9 D, a: s9 J0 @多伦多华咨处一名社工表示﹐约于两年前﹐加拿大服务局特别改印老人金的申请表格﹐并在表格内加上一段详细的宣誓段落﹐要求申请人提供正确及正面的资料﹔否则﹐申请人可能要被罚款或检控。 过去半年﹐同一个社工便接到数宗个案﹐要求申请人归还过去领取的老人金或补助金﹐最高款额达2至3万元,而且有迹象显示当局是冲着兼领补助金的个案下手。
4 M1 ?* e8 b3 m+ L' x" l+ s' g: @. i老人金可分为两部分﹐一是基本金﹐一是补助金(GIS)。只要满65岁而又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﹐便可申请基本金。申请人若在加拿大住满20年﹐日后不管申请人居住在本地或海外﹐均可领取基本金。 0 P2 ]/ u" h/ i% F3 l- t; M
; r9 {4 R- u" [( K1 k$ M( }负责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(Service Canada﹐下称服务局)于2年前开始收紧审视程序﹐若发现申请人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﹐当局可能因申请人并非以加拿大为常居地﹐一直拖延批出老人金。 & L0 ^5 F$ S% \
至于补助金则是供低收入的老人金领取者申请(以2014年为例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1.6728万元)。申请人通常是没有海外收入、没有(或很少)加拿大公积金(CPP)、没有购买注册退休计划(RRSP)﹐在报税时又报称零收入。
: H4 Q X2 u& b$ m3 o' T: V6 C基本金是按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年期计算﹐住满40年﹐便可取得546元的全额﹔住满10年则可取得约136元的基本金。假设长者移加只有20年﹐每月就只会获260元的老人基本金。
. s1 j, w' f( h8 G* l) a% J正因为大部分移民取得的老人金基本金通常是200元至300元左右﹐数额有限﹔反而他们真正在乎的﹐其实是补助金。通常单身的低收入长者可从补助金获得政府津贴至1,200元左右。即是只领取二百元老人金基本金的长者﹐他(她)可透过补助金取得接近或超过千元的津贴。/ M( Q/ k! ~, X6 H
在老人金的申请表格中﹐虽有要求申请人申报海外收入﹐包括退休金、租金、投资利息等,但部分领取中国退休金的移民﹐为取得政府补助金﹐遂不惜虚报零收入及没有海外收入。申请人以为可以蒙混过关﹐但加拿大服务局已开始怀疑﹐并于两年前开始逐步收紧审批﹐甚至翻查可疑个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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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中频繁出入加境﹐又或经常在海外(包括原居地)居住的申请人或领取人﹐特别容易惹引政府怀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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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w' c* F! y4 n7 ~5 A" `华咨处一名不愿透露身分的社工说﹕“原因很简单﹐这些报称没收入的人士﹐竟然经常有钱买机票出入加境﹐返回原居地住上几过月﹐甚至超过半年﹐生活费何来﹖居住在什么地方﹖那便足以令人怀疑。” 4 Z- Q' e. L# s7 ^! }1 l
此外﹐移民当年申请移居加国时﹐可能已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在原居地的工作历史﹐包括公司名称。加拿大政府根据公司名一查﹐便不难知道某移民是否在海外领取退休金。1 S' b' Y# l) e4 _9 E; ^
政府可追讨已发放补助金 E% [9 i4 d3 r# p# J
有社工表示﹐在过去半年﹐便接触了6、7宗个案﹐长者都是先被服务局停发老人基本金及补助金﹐再接受调查。有些个案政府更向长者追讨过去已经发放的补助金﹐金额高达2至3万元。这些情况在以前从未发生过。* W N4 x7 i. t/ }$ X
目前﹐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中约有10%至20%同时在领取补助金。有社工觉得﹐服务局似乎都是冲?这些兼领基本金及补助金的长者而来。 当长者被停发基本金及补助金后﹐诚信服务办公室(Integrity Service Branch)会派出调查员跟进﹐受查的长者会收到问卷或有家访。问卷问题可能多达数十条﹐如在海外居住的住址?该住处物业持有人?谁人支持其海外生活?原居地银行户口号码等﹐问题来来去去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─就是阁下是否有海外收入。 * o% t$ Z" {6 t& W) t
华咨处社工说﹕“每个个案的问卷问题都不尽相同﹐似是度身设计﹐更隐约显示政府似乎已经掌握了一些资料﹐但要长者如实招来。”
4 A! _0 l! q. h: ]$ i交代“历史”要清楚 刻意隐瞒反不妙0 l# Q3 ^# G; D* H9 z) y a
年满65岁的长者申请老人金时,现时对“居住历史”一栏,必须填写清楚。根据华咨处社工经验﹐加拿大服务局如今对这一栏的资料十分敏感﹐即使申请人移加40年来﹐只有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纪录﹐亦会引起服务局的注意。 - 多伦多 51 网
2 E( L. g4 b" ?4 L" v正因加拿大服务局对此看得紧,长者千万别为了避免令服务局起疑而有任何隐暪。因该社工相信﹐服务局可以追查申请人的出入境纪录﹐当局一旦发现申请人有所隐暪﹐反而不妙。
* s8 J5 ]+ t( {* G% Q当局可要求提供出入境证明6 F' h1 h, E/ [! o r" D1 }, M* i" N5 R; p
服务局万一对老人金申请人或领取人展开调查﹐或会要求对方提供移加后所有的出入境证明(包括离境不超过6个月)﹐由于历时太长﹐长者往往难以举证﹐故社工奉劝移民﹐要未雨绸缪﹐每次出入境﹐最好保留凭证﹐例如机票登记证、旧护照的盖印纪录等。" c* {$ O# p7 g
“香港移民返港时﹐多以香港身分证入境﹐结果加拿大护照上没有入境香港的盖印纪录﹐日后便很难提出证据。”华咨处社工说。
( P. g2 Y* q* b+ {3 F" S& f+ D% W多华会社工刘湘蕴则建议﹐香港移民可向特区政府入境处申请出入境纪录﹐但入境纪录只保留10年。因此﹐来加数十年的移民要自己保存一份完整纪录﹐每隔10年便再申请一份纪录﹐又或若在过去几年出入境特别频繁﹐才申请一份出入境纪录。 # l% u2 L7 b& L/ {
- z5 Q7 b1 }0 }, L华咨处社工觉得﹐申报老人金的表格约于2年前开始﹐服务局的审批便逐步收紧。几年前﹐审批老人金的申请约须一个星期至一、两个月不等﹐但如今平均要4个月至8个月不等﹐而且趋势显示﹐“申请人离境愈多愈频繁﹐服务局便查得愈紧”。 ; m+ G, p5 x5 C; j8 a
华咨处社工并语重心长地表示﹕“老人金是加国的最高福利﹐是退休人士的重要生活支柱﹐应该珍惜。申请人若不如实填报资﹐迫使政府严查﹐分分钟会连累有需要的长者。” 5 x8 Y# ?/ ~( [1 V4 v5 o: P* z
很多华裔移民喜欢加港(或加中)两边走﹐一年可能有一半时间留在加拿大﹐另一半时间留在原居地或海外其他地方。一旦被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发现﹐便可能质疑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居留地﹐因而影响老人金的审批。就连已经成功领取老人金的长者﹐亦会被抽查﹐曾有一名已领取老人金十多年的长者亦不能幸免。
" z( `) t- l+ Y& p年满65岁或以上、并于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的长者﹐便合资格申请老人金。但住满10年的条件﹐并非以累积计算﹐服务局审批时﹐除考虑申请人居加年期外﹐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留地﹐是其中一个审批因素。
# ~1 _. M$ }7 M; y2 l# w+ w# z0 q假设申请人于18岁后移加20年﹐但每年均各有一半时间分别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居住﹐20年下来﹐申请人亦在加拿大累积居住10年﹐表面上合乎申领老人金资格。但因为申请者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﹐加拿大服务局或会以对方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为由﹐拒绝申请。 . ?4 i! Q7 l6 n,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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