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鲜花( 70)  鸡蛋( 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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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bc07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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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( _* K, q* |0 ~和CAS擦肩而过8 O5 X0 ?! c/ g$ D) T
; D4 }3 i! i& T几星期前和LG为琐事起了争执,他抓住我的脖子推了我一下,当时一手还抱着9个月大的宝宝。我很生气,想到了离婚。于是就去family court想咨询一下离婚的过程。表格上有一条是domestic violence。这样可以快速离婚不用分居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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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 L) X( K) I+ u9 G然后那里的人让我去见一个family court support worker,当时还有一名law student在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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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们上来就问我的姓名生日,LG的姓名生日,这时候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我是去咨询离婚过程的,放松了警惕,告诉了她们这些信息,还讲述了事件的过程。 7 l' w2 q% M; r* s$ ?2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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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一听就说,她要报告CAS(Children's Aid Societies)。我知道CAS的恶名,说我不愿意报告。于是她说要去找个律师。 ) g7 A9 p$ f* ~4 }5 J0 j, J
; U0 G7 q* t# _: h% b不久律师进来,先要了我的ID。这个我倒是知道,没有ID律师是不可以给意见的。 3 P& t! t* T9 F9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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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,报告和不报告,你的选择会lead you down to 2 very different paths.也就是说不报告就是同谋,CAS可能将孩子带走,因为孩子的父亲把孩子置于危险境地,我不报告就表示我没有能力保护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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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I: U; X% `. F# I: {4 Q+ Q于是我只能选择打电话。之后得到了热心网友的帮助,也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,渐渐理清了头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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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以后CAS打电话来,说知道我去了社工那里,家里发生了一些事,她打电话来是支持我的。想约个时间跟我谈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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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电说家里没事,谢谢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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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她打电话给社工,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,但是社工打给我说,听说你想见CAS,你这样不行,她们会上门。我告诉她,CAS没有权利未经我许可就上门,她一看我不好糊弄,就说既然如此,这事我就不管了。 % D% C! f7 `0 g7 H3 v) a
3 D7 v: [3 E; e; {' L然后我打给CAS,说有几个问题想问问她。她打回给我的时候,我全程录了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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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}& ~# [- U5 h7 w0 n. ]2 t6 T$ I) t我问她接受CAS提供的支持是自愿的呢还是强制的?她闪烁其词,没有给我明确的回答,却说家里如果有不间断的暴力行为,我马上打断她,说没有。然后她口风一转,说这件事她们不跟进了,因为是我自己去找社工的,说明我知道怎么求助。还说CAS有不好的stigma(污名),但是带走孩子不是她们的主要工作。 2 d d: b, ^( ~0 e0 ]7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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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问了一次,是否这个file她们会close,她说是的。于是对话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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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* F2 X4 n* `: T$ i综合这些天在网上查的资料总结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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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。录音。将来可以做证据。只要你是这个对话的参与者,你可以不通知对方就录音。而且将来上庭时可以作为证据。如果CAS威胁你,比如说不经你同意就要登门造访或者说了不跟进,结果又跟进之类的,录音了就可以留下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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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T9 i4 J5 O5 Q7 y7 `5 i' D' n: I2。不是CAS说要跟你谈你就要跟她们谈的。这是一个最大的误解。除非她们有court order,否则你不用跟她们谈。假如她们自己上门,你可以叫她们走,不走就是trespassing。如果她们叫警察,你可以让警察进来,但是仍然不用让CAS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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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。如果你的孩子真的有危险,她们不用court order就可以直接把孩子带走,但是5天内必须上庭,由法官决定孩子归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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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。如果孩子被带走,立刻去file a motion for the immediate return of your child under section 51。不要等CAS通知你5天内上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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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。 除非CAS能证明孩子还给你就会有危险,而且supervision order不足以保护孩子,否则法官必须判孩子归还给你。 5 [2 W0 g0 K v.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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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。 很多人以为CAS一旦带走孩子,孩子就归她们了,自己没办法了。多少悲剧就是这样造成的。其实带走孩子不过是一个紧急情况下的暂时的处理,看清楚,暂时。CAS有权带走,但是你也有权立刻file motion,要求她们归还。 / S$ I1 e- Z7 ^5 \" F" c'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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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。千万不要跟她们签署任何协议,什么family plan,safety plan之类的。她们无权要求你签任何东西,除非有court order。很多人签了之后就被CAS无限制的纠缠住了,一年半载算短的,几年的也有。而且一旦签的,就imply你同意你有问题,需要CAS,将来会对你很不利。这叫build a case,从一开始的这个plan,那个plan,慢慢收集/制造对你不利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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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R6 _5 E4 C. i/ o! ~% A% U% f4 D8。如果不幸已经签了那怎么办?立刻写信说我不干了,要终止这个voluntary service,以后没有court order不要来找我。 6 R* y2 c$ v6 H2 `
: M& ^% Q1 W' }9 e& r8 A9。对于情况不严重的案子,法院会给一个supervision order,孩子仍然归你带,但是CAS可以监管,你也要做到order里面要求的事情。通常为期不超过6个月。 ! \$ l, g6 G' |) g
) X9 }5 D' O; K. X# Z简单而言之,如果你没有abuse/neglect你的孩子,也没有expose her/him to violence,也没酗酒吸毒,那么不跟CAS合作是最好的选择。 ' X' L/ w: x' G, P u4 W
( P) g: o }) k% M7 @如果爸爸打了妈妈,不管有没有伤痕,但是妈妈什么也不做,被人发现了也是会招来CAS的,罪名就是没有能力保护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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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m8 ~- Y) p2 g$ [( B8 x8 o5 X爱吵架的各位注意了,孩子大了,如果在学校里告诉同学老师,爸爸妈妈昨晚吵架了,吵得很凶,我好害怕,多事的就会报告CAS。而且这不算无中生有,当然这种情况下你依然不用和她们合作,但是法庭很有可能就要给你一个supervision order,让CAS监管你6个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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