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报税,摸着石头过河,希望达人指教。( |* [4 O' ^3 s
我2011年来的,有点工作收入。老婆和小孩2012年2月来的,目前无工作,但她2011年在国内有工作。我们还没申请过牛奶金和GST。请问在我报税时,要给我老婆联合报税吗?特别是从申请牛奶金角度看,她今年报与不报有区别吗?谢谢4 r3 v! _1 x8 @0 J+ T
本帖最后由 shammychina 于 2012-3-26 00:34 编辑 4 n$ ^4 c8 F7 M. v6 [+ t( H$ j& p
% c6 D% O. I# m. k' x; F我的感觉是,不一定对哈,填零还是比较稳妥的。第一她去年在加国的收入的确是零,你第一次报税咋就能弄那么明白?就算哪儿弄错了,你也是新移民,什么都不懂,人家告诉你怎么填你就怎么填,她收入是零我就填零呗,顺理成章不是;第二就算跟牛奶金上的不一样,我看你帖子上写的那牛奶金你不是申请的今年的吗?去年你没申请过牛奶金吧,千万别忘了咱报的税是去年的,什么都得跟去年的联系,你今年的牛奶金还没申请那么早担的什么心?千万别自己把情况给搞复杂了。记得以前听过的一个真人真事:有人过海关,看到海关检查排在他前边的人,结果到了他的时候人家就主动交代了,问人家箱子里要是有牛肉干可不可以?结果当然是不可以,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都成功过关。那么最坏的情况就是东西被没收,你报了就百分百没收,没报就百分之五十,那么按照楼主的情况,可以以此类推,不妨想一想最坏的情况是什么?最坏不也不过是GST拿不到不是?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拿不到牛奶金的,更何况是今年的牛奶金。乱说一气,仅供参考。现在才三月,楼主还有时间考虑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