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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老杨, 历任执法版主,紫光,十字的公开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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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-2-1 19:31 编辑 1 Q8 _% [. w- ~5 P' v" l% ~( b

' M: s& H1 B, f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对此我非常赞成。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,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,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
/ X' W* h# Z. ~: v4 J: S  c
7 H9 ?9 _7 v; x" o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。江姐怒斥“无耻,卑鄙”,浦志高投诉到站务。按照现行版规,“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,属于人身攻击,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.5条。”肯定要被拿下。
3 V+ o2 z4 e: [7 I2 F  F' O" Y: B( p! i  q# \: _$ O. W
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,  然后投诉到站务。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,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。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,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,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。
' j9 }2 y/ f% [7 l
; o8 h( C0 h3 P! A+ V& f; h4 ?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,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。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,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, 不能全面调查,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。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。
9 V4 B7 O2 v- q/ n9 e" z& g* G
' r5 m- z5 k8 D1 B* ^而另一方面,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,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,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。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,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,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。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。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,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。, t# A4 ^5 w3 L0 i+ W7 f
: Q/ |7 P9 k) q/ f3 {( s
因而,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。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。) j0 U$ `+ Z/ H

3 V7 ]$ h6 W: ^% }% k9 x0 Y3 {7 @4 G+ C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,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。
7 ^2 [) D( ?% n  U5 [) c9 U
# T! K& r" l7 M' m" I5 [) [因此, 从本届执法开始,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,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,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。走群众路线,理论联系实际,在以事实为依据, 以法规为准绳,公正执法,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。
# O9 @# V+ t1 B+ G/ _6 n3 b+ E% p$ r7 F3 J/ D6 U9 I/ u
在实际工作中, 我建议
7 M9 O9 p; p& H' B5 I* A. \
" d6 H+ u: z( y/ U1.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。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,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。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。! X. C2 w9 @8 e

! W4 k% Z7 U: h/ |: s- l5 ~2.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对版规进行修订。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,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,鼓动国家分裂,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,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, 处罚。0 h  o, E$ |* X" U$ X' B' X0 F9 w* U

2 w( I5 U5 Q& o% X$ H具体到我的工作,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,的全面调查, 努力公正, 直到下台, 不管一何种原因, 任何时候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这个意见,我举双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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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紫光,加精!!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26 编辑
7 X# I/ b3 W+ i- ]* n% q* F$ ^7 ~' k2 ^5 U$ K1 r
不太现实。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。) z/ x( M; v  _6 O- n
2 {. W: A9 U/ Z6 ~# c/ J" ^4 }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请问,什么是正义。谁定义了正义?谁代表了正义?6 m. K4 a" o+ S% H" @
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而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;除此行为之外,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。0 w+ W, j. S) P) q$ N

0 U6 [+ D+ W7 m2 B9 T2 ^: Z  W8 G要完善法律,可以出现的问题上,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;法官执法的过程中,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,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; |* Z$ a9 T: g: O

1 B) G- {* }, U% @* H6 l* A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,有群体色彩的,有国家色彩的;中国和日本打仗,中国说他正义,历数日本的不是;日本也说他正义,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;
' J! M; S' l" u0 P  F! E& r+ d5 \0 L; L' B" `+ [. u
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,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;即使法律有缺陷,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。而不是在想,哇,这个人楚楚可怜,不判最好;哇,过年了,让大家过个好年,缓期再判;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,非常危险,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。
% D; G3 M- C8 F" B" I  \8 Y# T% a5 A9 x4 c$ `$ g
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,不论如何执法,群众都有意见;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,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,群众也不会有意见;, Y& i! W- Z  ]2 _2 N
1 k1 _9 |& s% a
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,法律就偏左;明天三个执法偏右,法律就偏右;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,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,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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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 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太现实。
4 \; L" L" d: _9 z6 W8 p: y8 _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
- m6 @2 K6 s" [* g5 r* j$ I: R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
1 O4 q* V0 U( d8 b! ?- r) N3 s2 {+ I! q
) t$ e, W# S# x& L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 ...
* ^- h  b3 q3 ]0 f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20
% n$ _. O7 _* D' I) o
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, 你好玩弄法规。
2 f- B) e0 a- I% G: w) v到我这你GAME OVER了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game over?
3 N/ I! |/ R5 d$ v# V5 ]: c* v3 A' \1 T
我不这么认为。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,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。任何执法的判决,前任也好,后任也好,都应该没有区别,或者接近一致。
' E$ B6 @. n9 k/ q& i( `, p# a. O) e' H3 e
法规不是我订的,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。我不知道“Fontainebleau”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,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,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我也同意楼主。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,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。而这些手段,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,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,让亲者痛,仇者快的工具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9 m: `4 R- O1 z3 n8 }

3 x/ I+ Q5 o. x' R$ {* r标题还可以称为:“致全体网友公开信”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40 编辑
. H7 C: N$ \& Z2 q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  e; L/ h5 y2 Y3 p: x1 f0 d# x" t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
$ Z+ J) D! k' n2 }5 g7 y) [7 x4 \; h! u4 ]0 J. `; s
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,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5 z: l+ E, a3 t) |$ K
亦非台 发表于 2011-2-1 19:38
/ P6 C% r- v% R
, F* J) q7 o& R0 A
你说的对,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,应该通过立法解决,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19:44 编辑
8 w* U/ B+ d+ u  _3 }
4 C$ x  X9 x+ c7 d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  j6 R, o4 \+ S& O( ^& g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9 {5 Y+ X' S3 d& r- Q4 G" u
! ]+ B4 K2 a* D5 Y# |3 l* X, N# d完全同意!只要一个人,他能代表正义,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。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' b7 N9 T! s0 V1 x, _* x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' Y" X5 u. I, o% z  k- c言重了,
+ Z/ _% e# B6 m7 X2 N1 B! C% Q$ Z7 q
本人认为:“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。”. L: ]  x4 J0 L+ s1 X
2 {  U: z; s; U" D
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,会陷入一个误区,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7 J7 S  j$ X% q6 p/ F- u  |  |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2 K7 p" f7 H5 x& T3 `. W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" f) c; l. Q- N0 s+ n1 _" b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. Z) F! e- d- [) D# I0 S3 ]0 z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0 Z) x- t$ i; Q) P& b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  I' f8 D, J' r, g* x; `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  l0 a) c/ E8 W9 R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, S5 _" @* V$ M: N/ w' f, N, ]2 ~
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,跟现实不同的是,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。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,是为大家提供信息,提供交流,交友和分享的平台,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。一个规则很明确,执行很严格,一个没有人情味,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,估计少有人气,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。介时,皮之不存,毛将附焉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8 r" i( T5 W# d) J5 d% \' m3 L% }' |
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! o* ]' y6 E# T- ]- G* o4 T' K
/ x8 s0 S& v7 j, ]# n; l+ u6 d
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16# 十字路口 : w1 t: g2 C+ I! \# V! k( |
$ ?  B3 B/ _  @# |7 h( p7 F
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,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,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;
1 y3 p; |2 ~8 b0 \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,为什么不推翻规则,让正义之士来说话,让非正义之士闭口?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5 i7 r. R) p0 {  Q! M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' [0 Z1 v  L  T3 J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7 W; B' l0 Y& k) k4 \1 o5 }4 K) ~
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- {3 X( v, C1 h/ i4 C- k4 S0 r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4 |% Q0 H: a5 p, {+ [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* [2 e9 t& i7 O4 G1 P) w/ C5 z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
( R! v, n. |- E2 @/ f' \7 n2 o0 ^, X
! Y. p: r8 U! B, l" O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大型搬家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& K1 ~$ ?9 Z8 k9 _1 O  `6 ^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3 ^1 P) a% U* ^# E0 O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' D9 ^! e; V: W$ `/ B. @,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+ K  J, W+ b" p* \) V
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4 Z( S2 u) S6 L; `2 s- Y0 Y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+ ]! g1 e$ `& a3 S' A$ B
紫光有些言重了。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,你可以多考虑考虑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-2-1 20:06 编辑 # P2 S" `& V. J9 R6 c3 C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
  S! P4 }# ^" ^# E* ?  G. \! L8 n; _9 E& L5 }6 i3 c+ q5 {
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( w( N6 I0 U) H0 ]- a0 q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-2-1 19:58
  I; p- [. l& ]
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1 f, ]; _" w/ s
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
. H% t8 j# ~( Z3 R  G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,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: j% Y: Y; T. n7 y0 f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53

# S9 [/ y# i( B8 }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+ z6 O" @! Q7 x6 I/ p& U
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! F& P. ?/ w: F5 D2 a8 K
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: \: _* K, X7 |1 o) p2 A
都是不合时宜的。* x! r; K" K8 z2 |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2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
3 Q0 m/ ^! Z/ c6 p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
# X- s; n+ ^; D) o- k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 ...
! j3 M8 Q, N; Z& M) t0 l九月 发表于 2011-2-1 20:04
" z& o$ r1 Q6 n5 C' x$ C, o
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:
% L: t3 M) v% B' f( V4 q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20:26 编辑
6 e; _7 H/ U9 Y# V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, u# ~$ ~0 y4 M7 g/ `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0 @" O; K: s' Q3 J- s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0 t* \' U# V$ Y3 {3 U: C9 n
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; p/ h- u7 _; m1 t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9 y. X/ p: s! e6 S0 `8 O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3 q0 r8 D3 A, k* Y) D
既然你让我说,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,就说几条:
! ]' Z5 ~0 [; H- a+ f, Y- e/ H1、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,有两个被关闭,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?) \# a2 O$ e+ d9 }
2、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“老杨做得,咱做不得?”的帖子,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?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,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,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,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;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,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?按照执法版主规则,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。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。
" Z  [/ c( V  r3 N2 i2 |$ U3、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?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,也有公务公诉的,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?
鲜花(242) 鸡蛋(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. v5 r) H) s# b# V
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% y$ \7 t9 R( w' _

2 I  R) e8 g. k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, W( N1 K5 I, j4 ?$ h: o2 G  Q' B
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51

) K5 M; S* v$ y- H( x' m1 ?$ b6 i( O, }) r' ]- V
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,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。虽然版规的不完善,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,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觉得z说的对;
5 ]! E% l9 t# B: q& k  r虽然我也讨厌老虎,但是要按照程序来;
) h7 `; u3 @! l+ }1 O& f2 T/ g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?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,很简单的东西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20:47 编辑 ( t8 w3 \9 }* a$ f4 M2 x9 h
- A7 N1 B7 M/ z/ o2 T4 t( S" G% J
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,他可能觉得‘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’是行不通的;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,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。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,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。6 U0 C0 V0 ?1 b+ z3 y/ B- Y* }

! G. F$ }1 I# L, W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" N/ a) ?6 a1 i: N/ ~( G5 Z. o第4,5楼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
9 Z4 v6 ^+ l" S. K& ^: z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6 {" _9 W$ [* |9 g9 E) C( H/ o
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
9 ^+ N0 @1 Y: @! L! G都是不合时宜的。1 ]- a+ M% H1 W8 s  W1 O7 J- N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& m' ]/ v6 C0 r! r9 u$ S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20:09

  {1 `$ D  B8 g' Y. c4 K首先,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,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,过去是被欢迎的,规则也没有不允许,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。如果我这个算,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?' F0 N0 V" a  S5 e  l4 R0 Y
其次,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,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,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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