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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老杨, 历任执法版主,紫光,十字的公开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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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-2-1 19:31 编辑 9 \% O6 m5 D/ ?
# N9 e! Z* F4 M% D) _2 a8 {! z
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对此我非常赞成。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,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,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0 p4 l+ k' m' [$ a
$ m+ U: _# g  ]0 F
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。江姐怒斥“无耻,卑鄙”,浦志高投诉到站务。按照现行版规,“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,属于人身攻击,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.5条。”肯定要被拿下。
% y* C' I3 d' v2 X! F) R
6 K1 a+ W: M1 d( s* m, t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,  然后投诉到站务。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,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。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,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,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。2 O6 k1 g3 S* \; F. d- Y! C

( o6 A! W' X8 z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,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。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,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, 不能全面调查,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。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。
/ B0 i: {- E* G) o$ G- r
6 _! y* \0 Y1 W6 Q8 s: u  p5 Q( ~而另一方面,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,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,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。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,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,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。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。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,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。
9 B8 C3 L, k+ ~6 d( U4 U$ I9 g
! v( e& i- Q$ P/ W; P因而,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。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。- a* ~1 }# |- }8 _3 V
$ o* i. i: g- D! R! }
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,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。
* J4 W( ^% ]$ E: L  ]
6 d) W. X1 S! C7 V' N" \因此, 从本届执法开始,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,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,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。走群众路线,理论联系实际,在以事实为依据, 以法规为准绳,公正执法,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。
* g4 W, _3 v4 E9 K  i  z, p
4 s& T) C( f. Q9 ?$ ^9 v4 g在实际工作中, 我建议9 i" ~( U+ n6 P& k5 h1 f. K
( b3 @5 ]# g, F1 n9 ~+ i
1.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。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,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。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。
6 W6 `! w$ v! h% ]5 F' Q3 ?1 P- b
2.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对版规进行修订。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,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,鼓动国家分裂,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,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, 处罚。4 p; w" G; N, ?, v
$ l8 L) {' y/ U. Q! W% H1 [% a4 q, ^5 Z
具体到我的工作,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,的全面调查, 努力公正, 直到下台, 不管一何种原因, 任何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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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这个意见,我举双手支持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紫光,加精!!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26 编辑 ! q" `) f  _9 }) W! O. g; K, s
9 R: _2 M7 S$ W4 k" \; U
不太现实。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。
5 q6 |' A) D* y1 _3 H1 s2 c) S& g( n, p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请问,什么是正义。谁定义了正义?谁代表了正义?' o5 V, q$ o. l* h6 t& }" h8 M, k
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而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;除此行为之外,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。1 u7 u/ ^, s* B) A+ V4 C

: ?) C- u, a! H/ a要完善法律,可以出现的问题上,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;法官执法的过程中,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,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- I# @' \! b+ u* S# R1 V9 {

: f, H; f4 K: I* d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,有群体色彩的,有国家色彩的;中国和日本打仗,中国说他正义,历数日本的不是;日本也说他正义,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;$ ~+ ?/ O0 b  L$ l1 ?% a1 Y9 L

; w' [% n/ r+ g$ Y* u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,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;即使法律有缺陷,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。而不是在想,哇,这个人楚楚可怜,不判最好;哇,过年了,让大家过个好年,缓期再判;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,非常危险,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。
5 K1 K9 X: n5 ^) k! d; U/ X  K- R2 J- e  k
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,不论如何执法,群众都有意见;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,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,群众也不会有意见;
- ]) ^( P" _2 @9 X8 \. m7 X. d* K# [: v  b( g
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,法律就偏左;明天三个执法偏右,法律就偏右;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,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,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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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 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太现实。) i* Z7 e1 [* ]+ n$ g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
$ F; I8 A" ~" S! O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3 L: v/ m7 {9 ~2 {3 `3 G6 O
1 N! r  s! K6 P: l% ^
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 ...
) A1 X+ U# _& |2 X$ ~" A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20
3 W9 q' J: C3 N" [4 f/ E1 e9 b# {
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, 你好玩弄法规。
+ Y' w& i; L) g8 L, H2 B/ s到我这你GAME OVER了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game over?  y& ?. e5 b! `& y6 Q% S
  `, J! z, {3 d4 P" q
我不这么认为。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,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。任何执法的判决,前任也好,后任也好,都应该没有区别,或者接近一致。; g& q& @8 Z  @; _0 \0 v0 s; k

3 u3 k5 }( o8 \& @/ c3 `法规不是我订的,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。我不知道“Fontainebleau”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,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,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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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我也同意楼主。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,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。而这些手段,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,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,让亲者痛,仇者快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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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/ Y- ^8 s8 c3 @+ l3 C5 o( o
+ t" y+ r0 d8 _/ M% d% f% _& }
标题还可以称为:“致全体网友公开信”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
大型搬家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40 编辑 & i/ A9 j$ u9 w' m, A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, \8 v, _& L4 `+ a/ ]. K; P5 Z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
/ B) P" Y- E/ N
$ i" L* s- u* V5 A' w* y1 G/ i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,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+ z1 P' a# @% z$ p/ i
亦非台 发表于 2011-2-1 19:38
- H/ G( J, D" K& Y7 j% P

  h$ i: x! w! R# b你说的对,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,应该通过立法解决,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19:44 编辑
3 Y0 d$ ~7 E: y7 l. Y/ F' A+ u" [  Z9 e: a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1 \6 q. X5 G2 W  B- B# }7 T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3 o, U& f# D+ s1 s* ?; k. a! L' S# h" D- T3 l6 u# p
完全同意!只要一个人,他能代表正义,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( j: F. U+ i9 w: u* E' M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, j, `' z. L8 s9 n5 H+ ]& ?言重了,
" k; _9 h: n1 m9 ?. e' o
  E  |$ i$ q& ^% J( D本人认为:“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。”
$ g  S- c4 V7 h, H7 N! T: U
% C2 B8 Z3 I+ B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,会陷入一个误区,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# D& K4 Z; p  G5 [, e$ M) ]* p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, w+ c5 q! l* D# {7 M2 |' P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/ l+ X) g7 p8 t5 e, X  U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* r% T  Q9 R/ \  A5 S) l7 x) O, v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' x+ B' Z5 L( f, }0 U2 X) ~4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( m. u+ x9 X" ~$ M$ f3 a7 j
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$ w' t+ n- g, Y7 u7 U5 N7 I: S) K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/ r- B2 w2 O# J
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,跟现实不同的是,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。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,是为大家提供信息,提供交流,交友和分享的平台,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。一个规则很明确,执行很严格,一个没有人情味,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,估计少有人气,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。介时,皮之不存,毛将附焉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
. f' r. p; @' V1 v4 _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
/ `, _& g/ ?% T6 x7 H$ Q# x9 v. S1 g4 s& u! ]( J
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16# 十字路口
, A# M- S  R4 [9 v1 E$ [5 i
4 i2 v  C- |2 b  e* {& y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,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,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;" z9 M7 U7 f9 T# s5 R5 I% X% X
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,为什么不推翻规则,让正义之士来说话,让非正义之士闭口?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) C0 S" \6 z) ~6 B. L% Z& b' P' |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& ^1 K* y8 q8 B+ h7 K( h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$ _8 X2 L( k7 L6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0 s3 E* ~0 l+ i!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. U4 H$ m2 E+ u& |) F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
$ ]) w# j6 k# c$ w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% n+ m, t" D' `) H# T2 {. a
7 h2 r* M6 `8 D8 I
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) W9 J( n7 p; N& f; f+ |4 `# g# p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" \/ C% n7 @6 ^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! c9 j9 q4 C8 c( D7 R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" R0 X3 l8 v6 V% `: y
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" d7 s5 r/ x  I! ^, F- G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
/ V/ n8 G6 h  \紫光有些言重了。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,你可以多考虑考虑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-2-1 20:06 编辑
1 m* `: z# h0 z1 k0 \( q! k* I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$ ~, g& {# i* E1 V* B& U* Y2 ^
1 }* u) j, P, c9 ?3 m
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8 N0 E( F( X- U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-2-1 19:58

2 f& D8 m# H# w  K5 {, O, T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7 [2 y& v: J5 `' A5 ]) n
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. g& C0 \+ y# M" L9 p3 h
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,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/ ~$ y! x, c- Q8 N, [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53

2 T1 R: c/ ]7 ]8 ]  c. \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0 b  [. D- W$ b7 o9 n8 N5 s* w$ @- H
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
  k- I$ {. e3 o5 |9 B( K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  h% H0 v/ S6 F0 y) Y6 s/ @( n1 D" @
都是不合时宜的。) A9 f! P6 @) v% N  c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2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/ `& ~) ?1 w2 C# O5 L: {- \& z- t$ Q
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* W' y0 |. D9 k- O. d
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 ...- s6 Q- Z! ^8 A- K# I
九月 发表于 2011-2-1 20:04

( B) y  M, U" e  e2 u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:: }8 v3 G6 _5 U( ^  W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20:26 编辑
# \, {) t, d) A" j2 s% b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" t+ S& y  K& s8 X3 {& c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$ b& F. b& j) h& @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* B3 d- \( Y& j9 K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" P) C  r0 I, |, n' x
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! b* L2 T# u; D& z6 z/ x. K8 p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6 ^, E  N; [" ~3 Z+ W: \3 _0 U7 W$ D
既然你让我说,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,就说几条:
- ~0 _9 I5 e0 A' E1 T) [1、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,有两个被关闭,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?
9 y: |: p6 b  H' `  A2、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“老杨做得,咱做不得?”的帖子,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?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,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,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,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;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,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?按照执法版主规则,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。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。8 P2 r/ _5 w  w+ R
3、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?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,也有公务公诉的,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?
鲜花(242) 鸡蛋(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3 p9 c9 W3 [; J8 r
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; o1 K9 {. f. ~+ u4 B" n) C- t5 ]

6 N" L, f/ O* _: X) }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
+ ]$ r! g' ^7 Y( }0 p& I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51

+ S6 |/ g  ~: ?
9 p- m$ H5 b% C7 K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,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。虽然版规的不完善,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,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觉得z说的对;
9 b5 N* ~0 x8 G4 T! Z) m虽然我也讨厌老虎,但是要按照程序来;
$ J* `# f5 `3 K) r! Y7 P2 y0 h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?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,很简单的东西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20:47 编辑 + `7 u( l4 u& Y: k9 L( H1 v
; _: Z8 Y, [7 ~5 \( h! x
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,他可能觉得‘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’是行不通的;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,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。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,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。7 ~/ S# g( m' K/ N+ m8 }( z

1 b/ ?' `- J3 k7 D1 `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! ]4 `3 D2 r1 p3 A' K- H第4,5楼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
% a" ~: \5 @3 u0 ~) g3 ?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2 A% D, x7 y1 g
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# q0 W3 W8 y; N% X3 I% F
都是不合时宜的。
" x; R4 G8 ^* y' r* W3 t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( m; x4 W5 a& S9 j/ x# ?4 n7 q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20:09

) Y+ X, P% X& p' x% F首先,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,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,过去是被欢迎的,规则也没有不允许,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。如果我这个算,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?8 i+ `. N  K4 U% N" w0 ~
其次,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,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,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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