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十字路口同学的建议,我个人非常赞赏,对于白马版主的决定,我做为投诉人,非常支持。但在此之外,我想提几个可能的问题,供新执法版主们参考:" V6 Y C$ B; g, P. U, L0 C
1、还没有执行处罚的可以暂缓执行,那么已经在执行处罚的是否可以暂 ... 1 p' {9 f6 w6 Q1 S3 szsm2002 发表于 2011-1-30 1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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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ZSM和白马公正无私的执法。 j6 x& m; |; l. G _8 c* R- s4 RZSM的问题问的很好,确实这一次开了一个先例,如果以后没有规则跟上的话,就会造成很大的随意性,给规则的公平,公正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。 : _ M5 U# ^. U( U7 b我目前还无法回答这些问题,不过我一定会和其他执法版主一起慎重考虑这个问题的。也请各位离任版主多多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