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 u. n2 L+ P9 R奥氏在讨论圣灵的位格时,肯定圣灵也完全是上帝,祂的特性是从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“互爱”,是结合祂们的同质系带。因此他称圣灵为父子两位的灵。但不同的是,子由父而生,圣灵由父而出。父促成圣灵的发出是因为生了子,并且使子成为圣灵发出的源头。因此著名的圣灵从子而出拉丁文filiogue的教义广被西方教会接受,却被东方教会拒绝。其原因不完全是思想不同,乃是教权及尊重的问题。& t1 t9 f' c y$ V: f1 {4 O( e. s
: w4 s# x' M4 e8 P* X E奥氏从他的人格形而上学发展出三个阶段的人类比三一的组合:1.〈心灵,心灵对自己的知识, 心灵对自己的爱〉 2. 〈心灵已存的的知识记忆,心灵对自己的悟性了解,自知所产生的意志行动〉3.〈 心灵记忆,认识,爱神本身〉。这三组类比都是从一〈一个生命、一个心灵及一个本质〉出发的三个真实因素,且彼此相连。奥氏自己最满意的则是第三组类比。[9]! r- ^6 L' o7 j2 C/ \
7 w% Z" r1 k( B9 M0 g, c. e奥氏以人的灵魂结构来类比神的三一;目的不在证明神是三一,乃在帮助人了解神绝对的一又真正的三。他的论据在于我们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及样式造的,经文中的神以复数我们来称呼自己;奥氏直言此复数型即三位的意思。因此,奥氏认为从人身上可以看到类似神三一之处。他从人的外在感官来类比三一,即人认知的过程是由三成分紧密结合而成:〈外在目标,理智对目标的感受,意志或以理智的行动〉。到人的“内在心理”来类比三一,即〈记忆的印象,内心回应印象,意志或定力〉。奥氏也曾以爱的观念来解释三一,即“爱者本体”“爱的对象”及连结这两者中的爱。 & A6 U$ @, |# i* P! F1 [( @1 F( v5 n- L5 h4 z5 ?5 T
奥氏论证说,灵魂,即上帝意志在人身上的体现,是高贵的。但身体(感官的贪婪)却是邪恶的和受诅咒的。这种诅咒是为了惩罚亚当屈从诱惑的原罪。所以为了把灵魂从诅咒中解放,就只有抵抗邪恶的诱惑。因此,要有美德就要控制身体。但上帝任意的把世界分为道德的存在和不道德的存在。也就是说,上帝任意决定了有的人能抵受诱惑,而有的人却不行。这就意味着,除非一个人能用灵魂(记忆、理智、意志)控制自己的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,否则他就会受到上帝的诅咒。但那些不能控制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的人,却是上帝已经预先决定了的。这种激烈的原罪说,成为后世欧洲某些激烈教派的参照。奥古斯丁同样提出,灵魂虽然无时不支配着身体,但有时会意识不到身体的行为。也就是提出有无意识的行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