埃德蒙顿华人社区-Edmonton China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2085|回复: 11

关于“大头熊”禁言的回复

[复制链接]
鲜花(5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1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因为以为“禁言”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,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。3 ?: A; t; j' r! t* a) d3 x& Y
" |7 k) D$ ]& f8 Q% M
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,已经恢复。1 U# B" _1 x' K8 ~
" j; }8 ^* ]% ]9 y/ p5 j
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,希望不要陷进“打官司”的“乐趣”中出不来。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解释一下,你那句“签于网络资源宝贵”是什么意思?如果不发言能节约“网络资源”,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~
鲜花(429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,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"免费饭"讨论前的水平,果然有胸襟!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8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,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,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“打官司”的“乐趣”中?如果没有,你是指谁陷进“打官司”的“乐趣”中出不来?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9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,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。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。9 @* f; q# |0 I* R# B& Z. j; ]
我若说的不对,请指出来;我若说的对,为什么禁止我发言。
鲜花(429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0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,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。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。
5 [3 D% q) p+ \" c2 L我若说的不对,请指出来;我若说的对,为什么禁止我发言。' [7 I, J: t, E7 f. D! S" L, f
大头熊 发表于 2010-1-28 09:04

4 j) `) b% A% z6 i; ]& H& M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、移帖。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,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;二则即使不改,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。而你在站务的"卑鄙阿扁"极可能违规,扁舟也没跟你计较。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?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10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、移帖。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,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;二则即使不改,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。而你在站务的"卑鄙阿扁"极可能违规,扁舟也没跟你计较。这样应该 ...
* t: ?$ ~/ F; \5 {: y7 X% R孤岛客 发表于 2010-1-28 09:42
6 o6 S9 g. @/ |% K# X* ~
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。
0 g6 I: Z2 I  A( U他可以删贴,可以禁言,但请给个说明。  W: B& U; ]( z( r/ m
我只是要一个解释,这要求一点不过分。
# V' @: h) R) B. [& \% \& [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,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。
& e6 \! y$ S9 y3 r! K7 N' F& v, {9 {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,我这样说他,说得是事实,一点不过分。
鲜花(2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1-28 12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李向阳!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2-4 10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解释一下,你那句“签于网络资源宝贵”是什么意思?如果不发言能节约“网络资源”,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~2 ?( {! P0 F8 x, l# \, ^2 {% q
高潮 发表于 2010-1-28 08:53

" A8 w7 M0 Y, z$ m我明白了,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。  x( \" C; i! n, R9 _  _2 ]
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,大家都不要发言。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?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2-4 1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因为以为“禁言”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,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。
5 s/ b8 x( v% y" z. @4 D3 ]1 b
$ Z& g# }$ `! Y9 j, j$ M" @" V. ]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,已经恢复。
5 u" d- O' F# f9 B1 g6 U0 T' y; k1 I! p/ m; c$ D* d# v+ K
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,希望不要陷进“打官司 ...0 I* A# l$ W; n8 I/ t; B, t4 G
扁舟 发表于 2010-1-28 01:16

: r; u# a" L# v  Z4 o, i: j* w% d* H2 j/ d
你不欢迎,不代表别人不欢迎。  R' k& Q5 e/ ^$ t
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,请给出合理的解释。不然这件事不算完。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2-4 10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明白了,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。
1 g1 N! r7 }; e8 J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,大家都不要发言。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?
. o5 a, S! P' V  B! \大头熊 发表于 2010-2-4 10:28

9 U( T- v( T9 w! v7 m  F! ]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0-2-4 12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大头熊,如果不做解释,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,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。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埃德蒙顿中文网

GMT-7, 2025-6-21 20:26 , Processed in 0.181167 second(s), 21 queries , Gzip On, APC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