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}* V$ k' F9 ~1 @; p这里谈谈个人目前的意见。孤岛老兄提出的建议,个人觉得不完全合乎常理:现实生活中,鉴定证据的真实性,不应该是被告的责任。另一方面,寻找证人证据,应该是举证人的责任与义务。举证人所建议的证人如果不选择做证,法庭一般将不采用相应的证据。就目前的情形来说,人头马版主选择了云山水月版主做证人,如果云月版主不愿做证,则人头马版主除非另有其他她证人证实其证据的真实性,其证据很难被采纳。当然,我目前还在等待中。" O% _+ L& G3 G4 n. A%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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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浅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