埃德蒙顿华人社区-Edmonton China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1990|回复: 13

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

[复制链接]
鲜花(2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2 21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学法律、做法官之前,先好好学学道德! 没有道德为基础,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!
7 {4 h" C2 g) Y# N3 W; f7 A
; {4 s: H  d! O. S0 \" x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。严重跑题, % p3 v; O; e2 ]
2 z# A2 m, s. f3 z
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,不是以哲学为基础。所以,天底下,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!
) k9 {/ v$ N  M" ~; f: l4 `4 g5 y2 i) t2 t! T
[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-5-2 22:26 编辑 ]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2 21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严重道歉!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。而是指请学习使用“道德”这把称!道德是法律的天平,没有道德,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。
鲜花(7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2 2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“论信佛人的修养”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3 0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原帖由 wcjn 于 2009-5-2 22:54 发表
; I- L" ?  X2 P  I6 ^9 x) v4 O7 e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“论信佛人的修养”
7 q! \& c7 L3 B; O5 F1 e* A8 N

3 D( _0 T( p  m. U' w不用论,信佛人都是罪人,最没有修养。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。所以,觉得自己不错,业障少,就不用去信什么。嘿嘿!
# Z8 E9 M% ]  x: `2 m: C! }( F% ~! }2 \
奇怪,为什麽是刘少奇,王少奇不能写吗?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3 11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,绿菏姐,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~~~   s* \5 X) T% @8 F
根据以往,看得出你是说话直、很热心的人。正是基于此,我非常尊重你~~~
% `1 N0 L% v5 e% {5 z: I你要表达的意思,我明白,所以无需道歉~~~+ H2 N: s, _! e9 s; s  v- c
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。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,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~~~6 e( t6 ^$ k# N, V+ d( i/ ^( \
关于“正义”,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~~~
9 G. V: d/ ]# l" v5 ]2 R还是那句话,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~~~
* w9 T( T5 `* O; k" T) g, |. e5 q3 F3 c5 J, X; U! h
当然,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,再次感谢~~~ , P4 s4 O- |! i6 s7 J, n$ a
顺祝周末愉快!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4 0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-5-4 08:40 编辑 7 [5 I" ]  T7 ?2 c
: m1 d1 i' ]3 D6 ~( {. `
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。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,太急,修养不够。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,精神可嘉!
$ t9 E5 F* @* T( }1 o& [9 l. J! q7 L; b( @. r4 t4 R& u
其实看来,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,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,只有同没有异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。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。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。所以,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。如果没有了道德,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。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。
2 ~# `, E6 K& T: Y7 z' `) e# p) J0 A" \
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(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)。所以,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,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,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,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。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,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。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,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,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。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。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,那就变成诡辩论了。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。即耽误大家的时间,又搅乱了道德人心。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,但从一心直探下去,答案自然浮出水面。
8 {1 A2 E! i5 |8 b  A
5 W2 R9 j" N0 E+ w再次感谢,你的耐心
大型搬家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4 07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-5-4 08:45 编辑 # d9 E3 d8 X( n1 ^
8 Y* a! D8 E% h: }
对不起,多加一句,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。很多好人受了委屈、冤枉。就是源于此中原因。6 w' n/ \" u& o; h
# T( \6 v* D) `- g! G
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。
5 \- U  i1 `1 ~/ `( Z) o+ J7 z5 J. b% p
哎! 慨叹现实生活中,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。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。好人确实难做
大型搬家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4 08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-5-4 09:42 编辑 6 T. O" L. F, M! @9 _7 U% h
2 t( L  X& c- @9 D3 t4 F* ^: W: y' Y; u
谢谢绿菏姐的回复,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~~~1 w; A4 P4 G/ r) p6 `

$ y  z) @' g& ~# i你说的“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”这话我非常认同。但是,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,也仅此而已。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,二者不能完全等同。像杀人放火,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,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,而且是强制性的;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、不能说脏话等,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,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,这也是非强制的。同时,对同一群体而言,法律是统一的,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,而且可能会很大。
# R5 E- l8 q3 n( z$ [而法官,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,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,不然就不叫法官了,应该叫道官(嘻嘻,开个玩笑)。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,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,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,就不能给他量刑,否则就是滥用职权,这其实也是违法。
' P# f4 T3 u/ Q6 [& q- Y% O, N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,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。你说得不错,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,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,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,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。
6 u0 g8 Y+ N- Q1 L7 L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,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,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~~~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4 0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同意楼上的一半7 `% l6 J% C, _9 A: l
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,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& {. p. p6 J0 V4 J$ I6 `
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,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,但却没有杀人防火,没有打架0 j( {: J# h' d7 Q4 V* A8 R
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,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.2 b3 h0 q. j+ y
所以规范网络语言,准确用词,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4 09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哈哈,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,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“类似”,没有等同的意思~~~
7 w/ v! d7 d1 d' |6 Q8 M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~~~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4 22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-5-4 23:38 编辑
- K8 j/ b3 U: H% a' X! O
而法官,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,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,不然就不叫法官了,应该叫道官(嘻嘻,开个玩笑)。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,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,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,就不能给他量刑,否则就是滥用职权,这其实也是违法。
& B7 K( y! C* E4 L8 r* O" w/ V2 s
/ ]; {5 v  y) C* c" e% H) o' Z/ @5 M( z
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“道官”如何?借助“法官”的身份。法官除了裁决判罚。还可以用口头警告,告诫,提醒等等牌可以用,可以用吗?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,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,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。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。
* q; y; x6 Y4 i' d. j8 t! L4 v; t6 L- R7 `
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。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。 当然我想,这也是不现实的。 算我瞎想吧~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5 12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-5-5 14:04 编辑 $ `5 ^: X* c0 o" H# [) i- g5 y3 @
借助“法官”的身份。法官除了裁决判罚。还可以用口头警告,告诫,提醒等等牌可以用,可以用吗?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,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,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。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。3 Q8 S4 p" s0 w" }$ k7 Y& }3 C4 \8 O3 a
绿菏 发表于 2009-5-4 23:35

, d! F/ k5 o& W  {- T8 @% y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,但绿菏姐提的这些“警告,告诫,提醒”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,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~~~~
5 z1 e! \! t! r9 j% U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~~~~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09-5-5 13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好榜样
鲜花(2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6 11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
2 M% U$ q3 C( u$ O, X+ Q  W5 y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。否则,一定送tnds花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埃德蒙顿中文网

GMT-7, 2026-2-15 20:07 , Processed in 0.170600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APC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