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ng story.... 8 w8 Q, ~- o' r2 g9 n07年8月从Hertz租车,因为有Golden Visa, 租车时没买保险。在South Common被一个SUV倒车出来时撞了后门,肇事者是个老外,态度还不错,事故发生后我们一起去了警察局,填了police report。还车时我把相关信息都给了Hertz。因为当时没有经验,我并没有向Visa汇报这起事故,只是幼稚的觉得肇事者肯定会赔偿的。3 l! _8 ?+ U- S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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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半年多以后,Hertz说肇事者由于种种原因拒绝赔偿,所以要求我来赔偿维修费用总计2000加币。我很不服气,因为根本事故不是我的责任,跟他们吵了几次,未果。今年4月初,他们将这笔欠款倒卖给了一个催帐公司(Collection Agency),上周接到催帐公司的电话,穷凶极恶,威逼利诱,但我还是没从。现在有2个问题:8 w$ x6 d0 H: {! G"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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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斑竹。我和肇事者打过好几次电话。他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汇报这起事故,Hertz寄给他的相关表格他也一概不理。他说,事故后我们一起去警局填police report时,他已经提供了自己保险的policy number,既然hertz有他的policy number,他们就应该直接联系他的保险公司,而不应该联系他本人。Hertz在多次联系他未果的情况下,给他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,却发现他的policy number已经失效(我后来才得知那是因为他换了车)。% d/ ^, z) L* t
8 l F5 K5 R1 A" P我百般劝说之下,他今年3月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,但保险公司说事故发生在07年8月,超过了一年,超过了索赔的期限。保险公司有规定,事故必须1年之内claim,逾期无效,所以我自己的保险公司也用不上。) j5 i/ u2 c5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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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前有侥幸心理,一直拖着,现在觉得拖也不是个办法。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自己先把钱付了,然后在把肇事者告上法庭,但是觉得打官司好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