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月前震惊全国的灰狗巴士案将于下周二进行审判,早前有报道说,为本案华裔犯罪嫌疑人李伟光(VincentLi)作精神鉴定的专家小组得出结论,由于被告在杀人时正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(major mentalillness),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,而这一结论显然会影响法庭的最终审判,李伟光可能不会因判罪入狱,而是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接受强行治疗。 , F1 R1 C2 s: M, P5 N( }, E$ c % O! G3 R. _& x2 k4 Z # c! q3 O, R, W. ]在即将开审之际,受害人麦克林(TIM McLean)的母亲德德莉(CarolDeDelley,上图)昨天对CTV电视台说,她对此颇为不满,认为联邦政府应该修改相关法律,呼吁国会通过以她儿子命名的“蒂姆法”(Tim'sLaw),不仅让此类犯罪嫌疑人负法律责任,而且判其终身监禁之后不得保释。不过法律专家并不这么认为,如缅尼托巴大学伦理学研究中心的史卡夫教授(Prof. ArthurSchafer)指出,如果一个人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时,他应该在道义上或法律上负责,但当一个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时,就不能判其有罪;而这正是国家司法制度的基础,因此不可能废除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