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形势要点:大型房企面临极大的现金流危机】 4 J1 \5 F+ c' j" e
3100亿元,这是万科、保利、招商、北辰、金融街、中华企业、万通地产、金地集团、世贸股份、渝开发、莱茵置业、阳光股份、深振业等13家开发商未来几年的投资计划。这是疯狂的继续。“现在行情不好,所以开发商都想抓住机会做大自己,避免被兼并重组。”一位市场人士如此评价。不过,13家开发商,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只有2家为正,11家为负,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,成为美化期末现金以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功臣。从贷款余额看,简单加总,13家开发商的短期借款、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、长期借款余额达752亿元,其中短期借款和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7亿元。开发商们如何组织资金偿还上述贷款?寒冬已然开始。“要现金,不要利润”,快速回笼资金已经成为很多开发商的共识。据一家全国性中介机构有关人士介绍,根据他们的监测,在成都,万科某项目的降价幅从12%-15%不等。在这个直接或变相降价名单上的还有瑞安地产、保利地产等一长串大公司的名字。坏消息不止一个。今年1月7日,国务院下发了《关于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在6月前上报闲置土地情况。对于闲置2年的将收回,闲置一年的加收20%的土地限制费。该通知肯定将使这些开发商开工面积大增,从而使得现金流支出增大;而另一方面,银行借款渠道收窄,两面挤压,开发商的现金流能支撑多久?(RLMX)
政策:新税收政策对房企的影响可能不大】 3 x: ~5 f6 Y4 I% W K/ A4 l9 S' ?, k \. a/ u
“房地产税收新政”靴子落地。16日,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《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》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,对省级地区的住宅(非经济适用房)的预售收入,按照预计利润率不低于20%的标准预缴企业所得税。该通知的成文日期是4月7日,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但已按原预计利润率办理完毕2008年一季度预缴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,从二季度起按本通知执行。通知指出,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(或月)预缴企业所得税的,对开发、建造的住宅、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、附着物、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,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,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(或月)计算出预计利润额,计入利润总额预缴,开发产品完工、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。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,一旦将所得税按每月缴付,则资金流动率将有所下降。有地产公司表示,对比新出台的税收政策,新的内容与目前正在执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并没有太大区别,目前企业基本都是按照季度缴纳税款的,而列表中的预计利润率也和目前缴纳额度没有发生大的变化。实际上,由于内外资所得税并轨,房地产企业缴税比例从之前利润的33%下降到今年的25%,以此比例计算,利润率的提高并不会对整体支出造成大的影响。但有企业表示,如果预缴税收由按季转为按月征收的话,还是有可能会增加企业财务压力。(LLM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