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生活:夫随妻姓还是妻随夫姓 0 |+ a. q: N' |9 E: f; n- \$ u! m6 Q- U9 f
小时候住在一个大杂院里,邻居众多。家长要我讲礼貌,对小伙伴的父母,直呼其名是不行的,可以使用的称呼,男女各有两种。对于男性长辈(假设此人姓赵),如果比父亲年龄大,则称“赵伯伯”,反之则称“赵叔叔”;对于女姓长辈,则要考虑到她自己和她老公的姓氏,比如一个姓钱的嫁给了姓赵的,则要么称之为“钱阿姨”,要么称之为“赵妈”。 4 @: z+ H w" L% u4 P
0 t/ u6 d+ R; W7 M- s当时年龄小,有时也会弄错。后来我发现,一般说来,把“伯伯”和“叔叔”弄混 了问题不大,把“阿姨”和“妈”弄错了就比较糟糕。有一次我把“赵妈”喊成了“钱妈”,人家就不怎么高兴。过了好久,我才明白其中的问题:那种喊法,无意中包含了钱小姐还没嫁给赵先生,在娘家就先当了妈的意思,对钱女士是种很严重的道德指控,难怪人家不高兴。从这个错误中,我才知道:在旧社会,女人出嫁是要改姓的。 ( o6 F$ p P- m1 n9 [' h
/ y1 p& M# I# G$ I改革开放以后,看见港台女性的4字名,比如“陈方安生”之类,觉得特别扭。后来听了一个相声,里面有“姓何的嫁给姓郑的,正合适”之类的包袱,更觉得在港台做女人的不易:她们在嫁人的时候,除了挑对方的财貌人品,还得留神双方的姓氏是否相克,比如一位叫“巴丹”的女孩就绝对不能嫁给王家的小伙子,否则就麻烦了。 . s9 T0 q2 [" @6 T6 a% a, t# T7 {# X
我一向觉得,姓名是父母给的,只要不是起得太过糟糕,还是不要改来改去为好,省得给社会增加更多的混乱。 4 G6 z1 A( I# d. Y- i2 y- l4 B; i/ b! f( l! S I; O
刚来美国的时候,靠在学校当助教挣饭吃。头两个学期英语口语很差,只好以改作业为生。有个学期改商业微积分的作业,因为是必修课,总共有一两百个学生,绝大多数都不认识。到了登记成绩的时候,有个女生的姓名我在学校的花名册上死活找不到。花名册是按姓氏排序的,作业上那个姓在花名册上根本没有。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眼花了,仔细找了好几遍,还是不得要领,最后只好认定这个学生没有注册,就放弃了。过了两天,我和另一个助教聊到此事,她正好认识这个学生,才告诉我此人是在学期中间嫁了人,改成了老公的姓,难怪我在学校的花名册上找不到。当时我想,这不是自找麻烦吗? 3 C+ Y! ~) P) P3 A# d/ S6 }" A, S8 G% j5 T' ?) d& \+ u
事后,我越琢磨越觉得“妻随夫姓”的规矩不好。如果真是能做到“嫁鸡随鸡,白头到老”,一辈子就改一回,还不算很麻烦。问题在于美国离婚率那么高,要是都按这种搞法,一辈子结三四回婚,就得改三四回姓,也太罗嗦了吧? ; E2 f. g1 s8 V; D
* i& y: P n! {/ V; l工作以后,对于女同事们不断更改的姓,我索性采用了一概忽略的办法,只记她们的名。这样做的问题在于,如果我只是和她单独聊天,自然没事。如果我要和别的同事谈起此人,而碰巧办公室里有和她重名的(老美的姓忒多,名却很单调,尤其是比较普通的名字,重复率太高),又是一番口舌。 - x H6 a& l8 ] a' r3 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