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不起阿,版主,我问题多多,) G m. N8 c 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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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看网站上的介绍,如果父母在加拿大病发了,那么保险公司根据这里的医生的诊断书,以此来判定是不是买保险前180天发过这个病。这点就具有相当的主观性,万一这里的医生一口断定你的病是在买保险前180天发作过的,(事实上是在360天前发作的)你就没有办法向保险公司claim.所以,我能不能在父母来之前,让中国的医生开张证明,证明这个病是在一年前发作的,在此以后没有发作过,并且非常稳定。 4 g* k o S8 k8 W$ K# Q 3 k' {1 P& E* k7 D2. 糖尿病,心脏病和高血压这些慢性病也是同样的道理,让中国的医生开张证明,证明一直在吃药,180天内没有发作。这样是不是列入受保范围??2 B5 p' W# W, [7 [( B6 z
请问版主,我听说探亲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赔的概率特别小,也就是事情真的发生了,保险公司也有各种理由不理赔。还有,探亲者因为不是这里的resident, 要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也没有胜率,因为被保险人根本在这里没有权利告保险公司,是不是这样的情况??% J- A' i2 [$ K9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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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稳定慢性病,如果我让国内的医生开个证明,证明180天内没有发作过,到了加拿大如果发作了,有国内医生的证明是不是万无一失,保险公司肯定赔了???) Z) x+ L V#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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